剛剛,在作梳洗的無意識動作時,腦袋裡順便想著要不要把這本書看完,記得上次有這種掙扎是在看-惶然錄、月球姓氏或舞鶴淡水等書之時,一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心態-因為一旦放下,八九成就從此不會再看。等到自己下定決心不想再看這書之後,才悚然發現-ㄟ~我已經看完了耶!ㄜ~再想一想,真的已經看完了!
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奇怪的事情--一部在我個人電影十大可以入選的電影,我竟然看它的原著小說可以食之無味到這種地步,連是否已經看完都忘了神。
這是翻譯的問題?這是作者的問題?但電影裡頭讓我心動的場景、劇情,在書裡頭都有啊!去互助團體借別人的死亡來堅實自己的存在感、對著型錄細數小窩裡的收藏、呆滯在柏油路上看著自己碎裂的生活、借著手臂灼燒的疼痛來確定自己還有痛的感覺,最重要的,轟掉整個經濟體系來給自己和人類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這些都在,書裡頭都有,但卻沒有電影給我的感動。或許,眼睛真的是一種先入為主的偏見,但我在看[時時刻刻 The Hours]時,電影和原著還是給我兩種不同的感覺,旗鼓相當、相互為輔。ㄞ~不深思,只是這本書確實讓我失望了,比起來,我還是喜歡 NICK HORNBY 這作者多上很多~至少,對於[失戀排行榜 High Fidelity]來說,我喜歡 HORNBY 的原著甚於 John
Cusack 的電影。
不過,這也讓我覺得-我是否真的得看[猜火車 Train Spotting]的原着?會否又是個失望的結果?
現在記憶回到心頭,看完小說時,我曾回頭翻到頁首看看駱以軍寫的序(我一貫看小說絕對不先看序,不讓作者以外的人來干擾我對書裡內容的看法),發現他跟我一樣注意到一則新聞--台灣有些男女試著舉辦 FIGHT CLUB~呵~駱先生也和我一樣抱著恥笑的態度--既不見血、也不受傷,那種鬥陣俱樂部還不如用牙齒在自己的手背上狠狠咬出痕跡來得實在的多!只不過,等得要用痛來確定自己時,這~已經不是簡單答案、結果可以說明自己的人生的了。